接詔后,詔書仍要放回天安門前的龍亭內,然后由黃蓋(黃色傘蓋)、儀仗、鼓樂為前導,浩浩蕩蕩抬出大清門,送往禮部衙門。這時,禮部尚書早已從長安左門快步回到禮部衙署門前跪迎詔書,并將詔書恭放在大堂內,行三跪九叩禮。隨后,用黃紙謄寫若干份,分送各地,頒告天下。
天安門最后一次舉行“頒詔”是清宣統(tǒng)三年(1911年)十二月二十五日隆裕太后頒布溥儀退位的詔書。清人毛奇齡有《天安門頒詔》詩:
雙闕平明煙霧開,
九重頒詔出層臺。
幡懸木鳳銜書舞,
仗立金雞下赦來。
彩櫝橫時天宇闊,
黃封殿定圣心裁。
策災本是賢良事,
何處還尋杜谷才。
從詩中可看出,在封建時代,天安門“金鳳頒詔”別有一番景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