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于都民間傳統(tǒng)禁忌(3)
貝多芬
三、于都傳統(tǒng)服飾禁忌
民國以前,忌穿黃色衣服。封建帝王時代,黃色乃皇家之色,百姓著黃衫有謀反、篡位之嫌。忌穿著綠色、碧色、青色服裝,過去這三種顏色是賤色,只有娼妓(板婆子)、優(yōu)伶(戲子)等賤業(yè)中人才使用。今不再有上述禁忌。
忌將衣服反穿(著翻衫),因為只有辦喪事時,孝子孝孫才需要披麻帶孝“著翻衫”,平時反穿有詛咒親人去死之嫌。
居喪期間忌穿著紅色衫褲,恐沖犯鬼魅、神靈。
做壽衣忌用綢緞,因綢緞俗稱“緞子”,恐“斷(緞)子絕孫”。壽衣袖子要長,忌袖子太短露手出來,否則將來兒孫要討飯。
忌將晾曬在竹竿的衣服不疊好就直接穿在身上,俗傳這樣會變成“竹篙鬼”。男人忌從晾曬著女人衫褲的下面走過,這樣等同女人從男人的頭上跨過。忌諱女人的衫褲晾曬在經常過路的地方。忌諱女人的衫褲晾曬得太高。
忌把帽子戴歪,俗云:“戴歪帽,食東道”,告化子(乞丐)去做東道(辦喜事)人家乞討,必須把帽子戴歪。
忌濃妝艷抹、穿著華麗。舊時,女人過分打扮被視為輕浮、下賤,男人穿著鮮亮過頭被視為浪蕩、不務正業(yè)。
忌從衣物、帽子上直接跨過或踏踩,或坐在上面,不詳。
忌衣服穿在身上進行縫補。過去有一種惡毒的巫術,用木頭做成人偶,然后穿上衣服,寫上仇人的名字,再用針刺在人偶的心窩或頭上。據說這樣一來,仇人就會得病甚至死亡。不脫衣服縫補,被縫補者必須嘴里銜一根筷子或其他長條形物作為破解。
忌佩戴白色、綠色、紫色頭飾,過去家中有喪事,女孩頭飾第一年要用白色,第二年用綠色,第三年用紫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