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寧都石上鎮(zhèn)元宵民俗活動(2)
恨不能相逢
石上村“割雞、擔燈”簡介
相傳明朝萬歷年間,村里一位姓李的財主,因夫人陳氏得夢而建漢帝廟,廟建成后果然生下一子,取名漢靈。次年正月十四日,漢靈彌月之喜,李財主到漢帝廟殺雞敬神。自此,村里人生了兒子,都會去廟里殺雞。因客家人忌諱“殺”字,故稱“割雞”,從此,在村里便逐漸形成為一種奇特的習俗。
還傳說漢靈一生樂善好施,曾獨資興建一座大木橋,架通了梅江東西兩岸。時值元宵節(jié),大橋落成,漢靈的夫人生下第五個兒子,正好三朝湯餅之喜。漢靈非常高興,一邊大辦喜宴,一邊請巧扎匠(俗稱“紙扎師傅”)趕制六盞花燈,以每子一盞,共五盞,困取“好事逢雙,再添新丁”之意,故以六盞合成一擔。
當晚,漢靈親自挑著一擔燈,敲鑼打鼓去游廟、游街、游村。從此,石上村便形成了群眾性的“擔燈”習俗,并約定俗成,挑燈人必須是德高望重者。這就成了遐邇聯(lián)名的“割雞擔燈”。
“割雞”,奇就奇在搶先開割,說是“先割雞,先興發(fā),先開人”。為此,在先前,吵口斗毆之事常有發(fā)生。解放后,當?shù)匾裾煶捎嘘P部門出面調解引導,以防爭吵。故從1956年起,每年正月十四日上午由有關干部召集添丁戶拈鬮,安排“割雞”與“擔燈”次序。當天下午5時起,以打銃為令,按序“割雞”。每割一雞響一銃。割雞完畢,進行“敬神”與“傳福”。即由一長者(指定的挑燈人)端著點燃一對大紅蠟燭的燈架,并配二青年保護,隨后一人手提竹籃,內盛一只煮熟的著了紅色的全雞和茶酒各一盅到漢帝廟、社公廟、谷雨廟、祠堂、青源祖師壇敬神。接著到親友家敬神,意為傳福,預祝來年都能添丁“割雞”。
“擔燈”,早期是從神廟游到街上,再游遍全村。清末至今,先擔到各自祠堂內鳴炮,然后繞村一周。繞村時,每一擔燈只配一鑼,謹慎肅穆,每一位擔燈人要二人保護。一路上不鳴炮,只敲鑼,俗說“鑼聲治邪”。此話道出了繞村游燈實含“喜神逐邪”之意。繞村走完,進行游祠、游廟、游街。游完街,分散活動,各自到親友家“游燈傳?!?。
“擔燈”以鳴銃發(fā)令, 正月十五日下午5時響第一銃,“擔燈”到各自祠堂內鳴爆;第二銃到村口涼亭邊集合,以龍燈、竹子燈導行,“擔燈”按鬮序隨行。正月十五日下午7時后結束,約歷時2小時,行程5公里。游燈結后,禾坪上(今在農民文化宮內)響起了演戲的鑼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