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全文及譯文(17)
丹旋
《老子》第七十九章
和大怨,必有馀怨,焉可以為善?是以,圣人執(zhí)左契,而不以責于人。故有德司契,無德司徹。夫天道無親,恒與善人。
譯文
和解深重的怨恨,必然還會殘留難以消解的余怨,這怎么能算是完善?因此,圣人憑契約關系來確立自己的主導地位,絕不無依據地責成于人。有德的統治監(jiān)察契約的訂立與履行,無德的統治注重于稅賦的收斂,只索取無條件的單向供奉。完善的系統運營機理是普遍平等,無所偏愛,但又具有獎掖良善的健全功效。
《老子》第八十章
小國寡民;使有什伯之器,而不用;使民重死,而不遠徙;雖有舟輿,無所乘之;雖有甲兵,無所陳之;使民復結繩,而用之。至治之極民各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俗,樂其業(yè)。鄰國相望,雞犬之聲相聞,民至老死,不相往來。
譯文
國家要小,人民要少。即使有各種器具,也不多用;使人民珍惜生命,不作長距離的遷移;雖有船只車輛,卻沒必要去乘坐;雖有兵器武備,卻沒必要去布陣打戰(zhàn)。使天下回復到人民都結繩紀事的遠古狀態(tài)之中。讓人民吃得香甜,穿得漂亮,住得安適,滿意于他們的平凡生活。國與國之間相互望得見,雞犬之聲相互聽得見,而人民從生到死,也互不往來。